闽兴吸塑厂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置管理办法
1. 目的
闽兴吸塑厂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较大限度地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本吸塑厂区域内有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人员伤害以及特殊的气候(如台风、暴雨洪水等)紧急情况。
3. 职责和权限
3.1 业务部负责制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
3.2 工程部负责定期对义务消防队进行安全防火技能培训和组织消防演习,发生火灾时组织救护工作。
3.3 业务部负责与消防、医疗等单位的紧急联系及紧急护送。
3.4 业务部和事故职责部门负责不符合原因调查与处理,制订纠正与预防措施并有效实施。
3.5 办公室负责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中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
4. 工作内容
4.1 应急准备
4.1.1 吸塑公司成立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由安全委员会主任任组长,公司安全员任副组长,组员由各部门主管和安全员组成。
4.1.2 事故易发生部门 (车间、班组)成立应急小组并落实应急措施。
4.1.3 每年举行一次安全消防应急演习,验证应急计划和措施。
4.1.4 工程部负责健全包含有消防队、医院等单位以及公司各相关部门人员的通讯联络表,并与消防队、安全生产监管局等保持联络,以获取安全及环保方面的相关资讯
4.2 危险源信息来源及应急响应
4.2.1 安全管理人员巡检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4.2.2 各部门专、兼职安全员日常巡检或部门主管巡检时发现的安全隐患。
4.2.3 公司每月安全环境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4.2.4 职业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变更引起的安全隐患。
4.2.5 相关方的合理抱怨及员工在生产实践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4.2.6 内审及外部审核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4.2.7 事故调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
4.2.8 媒体发布或地方政府通知的自然灾害。
现存问题的处理由安全隐患责任部门负责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减少由此产生的影响。如所发生问题较简单.责任部门的整改及时并被证实有效,可以不对所发现问题发放"不合格项报告"。
4.3 闽兴吸塑厂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
4.3.1 火灾发生时,发现人员应迅速将此信息传递给本部门主管和生产部以及公司高层领导,同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由工程部联络义务消防队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灾。
4.3.2 若火势不能控制,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疏散员工,立即通知消防队,报警时必须讲明起火地点、火势大小、起火物资、公司电话号码等详细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警。
4.3.3 工程部负责组织将受伤人员转送医院或通知医院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护。
4.3.4 其它部门主管参与协助现场的指挥、救护、通讯、车辆的使用调度等工作。
4.4 水灾处理
4.4.1 根据当地气象预测,生产部戒备,准备应对措施。
4.4.2 当洪水入厂时,警卫室马上通知生产部关闭所有电源,将财物转移到较高层。
4.4.3 工程部召集所有的员工,采用沙包等可堵洪水的设施,奋力阻击洪水来源。
4.4.4 工程部随时保持与地方救援队联络。
4.4.5 对负伤或受轻伤的员工要迅速联系急救中心和做好护理工作。
4.5 台风地震:
4.5.1 根据台风或地震预报级数,决定做好停工和开工防护,若是休息时间,则留下临时防护小组值班。
4.5.2 警卫人员应加强巡查厂区,关闭好所有门窗和电源。
4.5.3 工程部集合安全委员会成员,等待支持。
4.6 打架斗殴:
4.6.1 员工打架,立即通知公司安全员(白天)或部门主管(晚上)前来制止,劝架后将打斗者双方带到办公室处理,若双方仍不罢休,安全员和部门主管应极力制止,并通知公司高层领导。
4.6.2 有围观起哄时,将肇事者带到门卫接待室处理,并疏散围观起哄人员。
4.6.3 打斗受伤,应及时通知公司高层领导和急救中心。
4.6.4 事态严重,部门主管和安全员合力制止不住时,应立即通知公司高层领导和拨打110报警。
4.6.5 处理事情时,立场要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或加入一方助威。
4.6.6 若有外来地痞到厂滋事,警卫人员应马上出面劝止,并不要与对方产生摩擦。应立即通知公司高层领导和拨打110报警。
4.6.7 找到本公司员工,要其暂时躲避,不可让其冲出去对打。
4.6.8 值班人员可以关闭大门,严禁进入,并立即通知生产部增派人员,以防万一。
4.6.9 尽力劝说对方,以理服人,认清对方面貌、特征、车牌号码。事态平息不了的情况下,拨打电话110求援。
4.7 打劫被盗:
4.7.1 员工在厂外被劫,应立即报案或到警卫室报告值班人员,帮助报案。
4.7.2 值班人员将员工被劫时间、地点、作案手段等向当地派出报案所或打报警电话110。
4.8 员工宿舍财物被盗:
4.8.1 员工在宿舍丢失财物,应马上报告宿舍警卫室和办公室,安全员与办公室一起对宿舍人员召集并查询失物。
4.8.2 事态严重者,通知当地派出所协助调查处理。
4.8.3 对于偷盗行为者,办公室和安全员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或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4.9 公司财物被盗:
4.9.1 值班人员在确认公司财物被盗情况后,马上拨打电话110报警和报告公司领导。
4.9.2 业务部应马上到现场封锁,等待公安部门到来。
4.9.3 对可疑人员进行监视。
4.9.4 以办公室为调查中心,对事件展开调查。
4.9.5 若偷盗者为本公司员工,查出后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4.10 员工急病或工伤:
4.10.1员工发生工伤后,在场主管应立即打电话通知办公室,立即派车送医院治疗或通知急救中心。
4.10.2部门主管将事故经过调查后填写报告书,交办公司安全员。
4.10.3员工上夜班或在宿舍患严重疾病或工伤,发现人立即通知警卫室,联系安排车辆送医院治疗,值班人员要及时报告公司生产主管或安全员。
4.11 不符合项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4.11.1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内容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伴随的危险相适应。
4.11.2纠正与预防措施由不符合部门负责制订,并填入《不合格项报告》。责任部门认真落实措施并保证效果,问题得到纠正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将报告单交业务部。
4.11.3业务部对《不合格项报告》中内容的落实情况与实际效果进行跟踪和监督,直至不合格项的消失。
4.11.4当生产部与责任部门在措施内容上看法不统一时,双方应进行充分协商或公司安全委员会决定,并制订出措施。
4.11.5根据《不合格项报告》,责任部门认真落实措施并保证效果,问题得到纠正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将报告单交业务部。
4.12 验证
4.12.1业务部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效果的验证。验证工作可采用现场检查或通过记录、资料对比的方式,验证记录要有充分的事实和根据。
4.12.2责任部门未能完成纠正预防措施或措施的实施未达到预期效果,如无正当理由或未能做出可接受的修正期限,由办公室重新发出一张"不符合项整改通知单"。并向管理者代表报告,由管理者代表协调整改工作,直至问题的解决。
4.13 记录保存
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的相关记录由吸塑厂业务部负责保存。